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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晋江市代表团赴印尼开展交流活动的批复

  • 时间:2023-04-01 00:33:16 来源:  作者:  点击: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文旅〔2023〕37号请示悉。经研究,同意应国际木偶联会印度尼西亚中心邀请,晋江市代表团由晋江市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李育波带队,率晋江市掌中木偶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演员等共10人,于2023年4月25日至4月29日赴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参加国际木偶联会理事大会暨国际木偶节活动,在外停留5天。出访人员赴印尼往返交通费、道具运输费等由晋江市掌中木偶艺术保护传承中心负责,在印尼停留期间住宿、用餐等费用由邀请方负责。

  请按规定办理人员报批手续,做好有关活动筹备和演出节目内容审查工作,并于演出结束后15天内将活动小结及有文字说明的照片两张送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台港澳事务处),电子版发至358555191@qq.com。

  此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lt.fujian.gov.cn/zwgk/wlyw/wljlhz/202303/t20230328_61394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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