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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四川省旅游摄影采风活动的通知

  • 时间:2023-07-22 22:16:03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文化和旅游厅的相关要求,创作出更多优秀摄影作品,赋能四川全域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工作方案,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四川省旅游摄影采风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承办单位:四川省文化馆

  (三)协办单位:四川省艺术摄影协会

  二、采风内容

  采风创作的内容健康向上,紧紧围绕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文化活动、乡村振兴阶段成果、文旅融合发展、民风民俗活动,以及景区景点优美的自然风光等,反映全川各族人民安居乐业,欢乐祥和的幸福生活。

  三、活动时间、地点及人数

  (一)时间:2023年8月至10月期间。

  (二)地点:四川省行政区域内。

  (三)人数:省内20人,省外10人。

  四、人员遴选

  (一)所有推荐人员须为省级以上摄影协会会员或从事摄影创作等相关工作。

  (二)省内参加人员由各市(州)文旅局推荐,省外参加人员由承办单位协调国内摄影机构或组织推荐,每个单位、机构或组织推荐人员不超过3人,每人报送作品5件(限单幅),由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参加人员在四川省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公示,未参加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作品必须为jpg格式,文件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大小3M以上)。作品须按“标题 作者姓名 联系方式”命名,邮件名为:摄影采风 市州(机构或组织),邮箱:2489326366@qq.com。

  (四)截止日期:2023年8月15日

  (五)联系人:邹森,电话:13795613137

  五、相关事项

  (一)此次采风活动结束后,每位摄影师在10日内提供创作的优秀摄影作品5件(组织机构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无偿使用该作品及其文字说明),最后评审出1件作品作为特邀参加首届四川省优秀摄影(旅游摄影)作品展览。

  (二)因可能到高海拔地区采风创作,参加人员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可较长时间背负器材徒步行走,并与团队主体行进速度一致,严禁随意离队单独行动。如有慢性或不宜参加户外活动等疾病所造成的后果与组织机构无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此次活动行程多为户外采风创作,日照强烈,气候干燥,请自备防晒霜、润唇膏、遮阳帽(四边有帽檐的软边帽)、水壶、脚架、相机等物品、器材。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wlt.sc.gov.cn/scwlt/gsgg/2023/7/17/0665a57d3ab842ef9a3e2eab64a5130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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