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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群策群力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 时间:2024-04-20 00:40:10 来源:  作者:  点击:

  按照国家、省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工作部署要求,河源市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普查任务,对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河源市普查第一阶段工作进展顺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成立市级普查机构。成立河源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分管文物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协管文物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共21个,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河源市普查办充分结合该市实际普查工作,设立综合协调组、信息宣传组、服务保障组和专业技术组等4个工作组。

  召开动员部署会。召开河源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会议审议了《河源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河源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会议强调,河源文物资源丰富,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开展文物普查工作有助于全面掌握河源市文物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现状。要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古建筑、古遗址等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切实加强文物安全。要统筹推进文旅融合,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融入“百千万工程”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将文旅开发与绿美河源、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

  建立各县(区)文物普查机构。由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指导、督促各县(区)文物主管部门建立普查机构,组建文物普查队伍,加强普查经费保障。目前,河源全市各县(区)已相继成立普查领导小组。

  编制文物普查相关方案。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要求,结合省文物普查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完成《河源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河源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并经市政府审定印发。

  整理全市文物普查线索。梳理文物普查各类线索,完善市县两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名录(501处)、市县两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有名录(384处)及已认定公布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1634处),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名录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逐一对照确认。梳理2012年以来新发现文物线索清单,收集历史建筑、工业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烈士纪念设施等相关文物资源线索共计114处。

  


原文链接:https://whly.gd.gov.cn/news_newdsxw/content/post_4408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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