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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时间:2021-03-05 16:47:48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市(地)商务局、宣传部、网信办、中级法院、发改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委(局)、各隶属海关、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新局、外汇局中心支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消费者协会、连锁经营协会:

  现将《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请务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提高认识,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主题为“诚信经营、守信服务”,这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优化消费和营商环境的一次重要行动,更是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大美龙江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中省直及各市(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建立省、市协调联动机制

  省商务厅、各市(地)商务局要统一做好宣传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及时收集统计宣传活动情况并按时上报。中省直及各市(地)各部门要制定本级活动方案,确定专职联络员,负责与同级商务部门进行相关工作对接。“诚信兴商宣传月”主题活动涉及部门多、内容多,各部门除组织好本系统的各项宣传活动外,还要积极参加同级商务部门组织的统一宣传活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声势,提高宣传规模和影响。

  三、省暨哈尔滨市统一宣传活动安排

  中省直及各市(地)各部门在做好本部门的宣传活动基础上,要认真组织商贸流通行业协会、有关企业自行开展系列诚信兴商宣传活动。近期将举办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及宣传活动。请哈尔滨市商务局安排落实宣传地点及相关手续,中省直及哈尔滨市各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具体参加活动要求另行通知)。其他各市(地)(黑河及绥芬河为重点活动开展边贸城市;齐齐哈尔、佳木斯为重点活动开展东西部代表城市)可参照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参加部分城市的宣传月活动。

  四、其他要求

  活动期间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标语(可在scjss.mofcom.gov.cn下载)。中省直部门及各市(地)相关部门10月21日前将联系员名单报同级商务部门。哈尔滨市商务局同时报送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其他 市(地)10月26日前报送活动工作方案。中省直部各部门及各市(地)商务局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报表”、宣传月活动图片、视频、媒体报道等资料报省商务厅。

  联系人:滕 鹏(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和调节处)

  电 话:0451-82633638 邮 箱:nkswjtp@@163.com

  附件:1.《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联络员名单》

   3.《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省商务厅 省委宣传部 省网信办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发改委 省工信委

  省交通厅 省文旅厅 哈尔滨海关

  省国税局 省市场监管局 省广电局

  省外汇管理局 省贸促会 省企业联合会

  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省消协 省连锁经营协会

  2020年10月20日

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xlsx 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联络员名单.xlsx 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wlt.hlj.gov.cn/home/detail/id/302836/type/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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